三个“第一”!《济南市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条例》出台台前幕后
今年3月1日,《济南市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条例》正式施行。这部条例的诞生,不仅为这座千年古城应对社会治理新挑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武器,更以其独特的立法过程,标志着济南市人大在发挥立法主导作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道路上,迈出了开创性的一步。它承载着“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的济南实践,凝聚着从人大代表到基层调解员的共同智慧,见证了一次由人大专门委员会“挑大梁”的立法创新,在济南的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时代呼唤:为何是济南,为何是此时立法的动因,深植于时代的土壤。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并特别强调“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昨天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