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将于11月18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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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举行第52次会议,决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11月18日在济南召开。

会议建议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召开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省海上牧场条例草案、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审查有关市人大常委会报批的地方性法规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完成情况和“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编制情况、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2025年省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审查2025年省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审议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上述报告及方案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法一条例”、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书面印发有关报告等。
责任编辑:杨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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